西华县全面加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免试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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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管理,严肃招生纪律,西华县教育体育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西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现将有关精神摘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年具有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籍且符合城区学校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二、划片招生范围

实验中学和昆山学校(初中部):①富华路以北,北华路以南,箕城路以东,中华路以西。②周口监狱。

第二实验中学:长平路以北,北华路以南,西华路以东,箕城路以西。

西华二中:①西华路以东,箕城路以西,长平路以南,人民路以北。②箕城路以东,女娲大道以西,富华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城关中学:人民路以南,南环路以北,西华路以东,西周路以西。

实验小学:箕城路以东,女娲大道以西,富华路以北,东风运河以南。

第二实验小学:①双狼沟以东,青华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北,城隍庙路以南;②长平路以南,建设路以北,青华路以东。③迎宾大道以北,奉母路以南,拥军路以西,青华路以东。

南明德小学:①奉母路以北,富华路以南,女娲大道以西,箕城路以东。②建设路以南,奉母路以北,青华路以东,箕城路以西。③拥军路以东,箕城路以西,人民路以北,奉母路以南。

昆山学校(小学部):①箕城路以东,贾鲁河以西,东风运河以北,北华路以南。②周口监狱。

北门明德小学:东风运河、红花路以北,箕城路以西,北华路以南(不含唐宋岗)。

南门小学:①箕城路以东,女娲大道以西,迎宾大道以北,奉母路以南。②人民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拥军路以东,箕城路以西。

西门小学:①青华路以东,箕城路以西,长平路以北,东风运河以南。②青华路以西,展辉路以东,城隍庙路以北,红花路以南。

东桥小学:①女娲大道以东,中华路以西,长平路以北,西淮路以南。②贾鲁河以东以北,邓扶路以西,教育大道以南。

斧柯村小学:斧柯村及以东,双狼沟以西,西漯路以北,干校路(工业四路)以南。

蒋庄小学:蒋庄居委会辖区。

山子头小学:贾鲁河以东,邓扶路以西,教育大道以北,北华路以南。

唐宋岗小学:唐宋岗居委会。

人和路(行政新区)小学:迎宾大道以南,南环路以北,双狼沟以东,西周路以西。

城区民办中小学:面向城区自主招生。重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三、招生报名办法

1.各学校报名点人员组成

为严格报名登记的资格审查工作,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各学校报名点工作人员由局派责任督学、学校人员、公安、卫生(防疫)、办事处(居委会)五方组成。各方人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化解矛盾、维持秩序等工作。

2.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办法

(1)学区生报名时,监护人持户口簿和自有住房的产权证明、预防接种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所属学区小学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统筹生报名时,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有关材料,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前往招生报名点登记。登记学校将统筹生信息报县教育体育局。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认定后,根据登记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调剂到公办或民办小学就读。

(3)要求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和自有住房的产权证明、预防接种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

3.初中一年级招生报名办法

(1)学区生报名时,监护人持户口簿和自有住房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学区学校招生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统筹生报名时,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学校招生报名点登记。登记学校将统筹生信息报县教育体育局。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认定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调剂到公办或民办初中就读。

(3)要求到民办初中就读的学区生,持户口簿、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直接到民办初中报名登记。

4.人和路小学招生报名办法

人和路小学年秋季首次招生。除一年级按计划实行划片招生之外,2—6年级实行分流招生,每个年级各招三班人。主要从明德小学、南门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分流,分流任务另行下达。分流是化解大班额、超大班额,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措施,各校必须无条件完成分流任务。

人和路小学各年级所需教材从城区各小学调剂,调剂数量视分流任务而定。

四、招生纪律和相关要求

1.明确招生责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县政府领导下的县教体局集体负责制度,局长负总责;主管副局长、基础教育股股长、城区中心校校长、学校校长负直接责任;教体局纪检监察部门负监督责任;各学校责任督学按照职责要求负相关责任;各学校是招生工作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初中50人,小学45人),不得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学区招生。小学不得招收截止8月31日不满6周岁的儿童。教育股要将城区小学毕业生的学籍信息发给各初中,城区初中不得招收无城区小学毕业信息的学生。确因学区生源不均衡需调整招生计划和班额的,必须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进行招生。禁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3.加强招生宣传。教体局将协调宣传部门,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各招生报名点要制作条幅、版面等,将招生政策、报名时间、报名流程、领取通知书时间、开学时间等告知学生家长,减少不必要的咨询和误解,提高工作效率。

4.落实民生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学校要按照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接收随迁子女入学。不得拒收经县教体局研究安排的军烈属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外籍帮扶工作队员子女、港澳台侨胞子女等。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按报名名单直接予以录取。

5.严格经费管理。教体局将协调会同财政部门全面加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公用经费管理,2—6年级、8—9年级按实有学籍人数拨付经费,小学、初中一年级按标准班额拨付经费。各学校应在9月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注册和初中新生的电子学籍转接。

6.提高服务质量。招生期间,各招生报名点都要设立招生咨询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公示联系电话,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责任督学要深入学校参与并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要采取合理报名方式方法,避免出现家长提前或长时间排队报名的现象。为方便群众,由学校到房管部门统一对需要进一步审验的房产信息进行核查。

违反上述规定的,县教育体育局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党政纪处分;违规招收的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退回;对学生监护人不按规定报名或弄虚作假伪造证件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负责;招生工作人员帮助学生家长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要视其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秋季开学后,县教育体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逐校开展排查,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本文为原创

由西华县教体局授权发布

审核:马云生

编辑: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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