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示了一大批与旅游有关的拟确定名单,其中包括11家吉林省省级旅游休闲街区、8个全省工业旅游示范点、4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19个吉林省5A和4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7个丙级旅游民宿、40个吉林省第二批省级重点村(镇)。
01吉林省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根据《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依据《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细则(试行)》,经创建单位自评,自愿申报,市(州)文化旅游、发改部门推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现场评定、会议研究等程序,以下11家申报单位达到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标准,拟认定为“吉林省省级旅游休闲街区”。
吉林省省级旅游休闲街区1.长春市红旗街旅游休闲街区
2.长春市桂林胡同旅游休闲街区
3.长春市巴蜀映巷旅游休闲街区
4.吉林市河南街旅游休闲街区
5.吉林市东市场旅游休闲街区
6.集安市滨江广场旅游休闲街区
7.抚松县万良镇步行街旅游休闲街区
8.前郭县法雅旅游休闲街区
9.长白山池西区白桦旅游休闲街区
10.梅河口市爨街(美食不夜城)旅游休闲街区
11.梅河口市十里铺旅游休闲街区
目前,该名单正在公示,公示期为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