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女士向特派员反映,她于年5月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华县支行存了元,可是年到期取钱时,银行只给了元的利息,元本金却不知道转去哪了?经过两年时间的查询,她发现是该银行一名工作人员王艳霞把她的元钱代取了。然而,对于这一切,曹女士并不知情。
曹女士还告诉特派员,她自己不知道她银行卡的密码,王艳霞也没告知让她留密码,但是王艳霞知道密码,因为当时就是王艳霞给她设置的密码。
随后,特派员和曹女士一起来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华县支行了解情况,该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王艳霞确实是该银行的工作人员,但是对于代签一事,始终拒绝正面回应。
于是,特派员电话联系到王艳霞,王艳霞表示,当时为了冲业绩,而且曹女士的保险也快到期了,她个人就先垫付了元给曹女士买了保险,等曹女士的钱到账后,她便联系曹女士来银行取钱还给她。关于代签一事,她表示,肯定是当时曹女士让她代签的,如果曹女士本人不来,是没办法取钱的,因为不知道密码。
对于王艳霞的解释,曹女士表示毫不知情。
如果未经用户授权,银行工作人员为何敢私自取用户的钱呢?然而,对于此事,银行方面也一直未做出正面回应。
银行的员工就能随便替用户取钱吗?就可以为了冲业绩,无视用户的权益吗?对于此事,银行是否该给出合理的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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