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通知,下达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
通知明确,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对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和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单位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
31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评估不合格
评估结果显示,共有31个学位授权单位的31个学科评估不合格,以下是具体名单:
大连大学——设计学
安徽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
北京化工大学——艺术硕士
北京语言大学——工程硕士(领域:软件工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共卫生硕士
外交学院——公共管理硕士
北京体育大学——艺术硕士
北京电影学院——公共管理硕士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仪器仪表工程)
河北大学——旅游管理硕士
河北工程大学——临床医学硕士
山西农业大学——体育硕士
内蒙古科技大学——口腔医学硕士
沈阳理工大学——金融硕士
沈阳体育学院——公共管理硕士
吉林体育学院——艺术硕士
黑龙江科技大学——工程硕士(领域:环境工程)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上海体育学院——艺术硕士
温州医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安徽医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安庆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化学工程)
曲阜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电子与通信工程)
武汉轻工大学——护理硕士
重庆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化学工程)
西华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软件工程)
四川音乐学院——公共管理硕士
遵义医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云南艺术学院——工程硕士(领域:工业设计工程)
宝鸡文理学院——工程硕士(领域:光学工程)
西安体育学院——公共管理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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