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邑县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4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年我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84名,其中,拟定向招聘经组织选派服务于大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5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34名;面向社会招聘教师45名。本次考试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一)招聘方式公开考试招聘。(二)招聘对象及条件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3)应聘人员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2.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大邑县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7)截止年7月31日及以后仍然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一)初中语文A()、初中数学A()、初中英语A()、小学语文A()、小学语文B(0)、小学数学A()、小学数学B()7个岗位专项招聘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小学教师()岗位定向招聘经组织选派服务于大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在大邑县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年4月27日)。曾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不能报考该岗位。(三)具体岗位招聘情况见《大邑县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三、报名(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