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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专业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7.医院工作安排。(二)岗位条件:详见《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三)学历条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包含“专升本”、“自考本科”等学历。统招全日制大专学历。不包含“自考大专”等学历。年龄要求请见《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计算截止时间为:与公告发布时间一致(如年龄28周岁及以下即指“年11月3日及以后出生的,与公告发布时间一致”)。(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4.现役军人;5.违约或处于基层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培学员及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委培学员;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2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相应岗位招满截止。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医院办公区三楼人事科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