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学生(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所给予的一次性开业补贴(.00元)。
一、开业补贴申请表(照片2张);
二、创业者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1、大中专学生:毕业证(复印件)、学信证明;
2、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按《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执行;
3、贫困家庭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户三级证明;
4、返乡农民工:(返乡创业证明)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创业实体吸纳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盖章)。员工花名册及工资支付凭证(近三个月)盖章。
六、《就业创业证》。
七、创业者个人帐户(中原银行)。
八、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携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经营地人社所窗口办理。时间年4月12日—4月23日止。所在人社所工作人员上门进行生产经营调查,在开业补贴申请表上签字盖章。报送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复核。
九、创业者本人网上申报(附件1),复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名单公示后发放补贴。
十、截止日期内未申报者,一律视为放弃。
西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0二一年四月七日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