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和推动示范区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餐饮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开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业时间安排
自年2月27日起,食品药品加工经营行业可申请开业。
二、开业范围
(一)民生领域重点行业和经营单位允许有条件开业
1.农贸市场、生活便利店、水果店、副食店、餐饮店及涉及民生刚需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允许开业;
2.餐饮企业暂时严禁提供堂食,应采取线上订餐或打包外卖,所有外卖(含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