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基本情况
年2月9日0—24时,全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例,新增出院病例1例。其中:新增确诊病例中,西华县2例,郸城县1例。
截至2月9日24时,全市累计收到新冠肺炎报告确诊病例65例,出院病例11例,无死亡病例,当日在院疑似病例46例。确诊病例中:商水县2例、项城市7例、太康县10例、西华县11例、郸城县5例、沈丘县10例、鹿邑县6例、淮阳区9例(其中2医院)、川汇区2例、经开区1例、示范区2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当日解除医学观察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基本情况如下:
1.袁某某,男,39岁,居住地隶属西华县箕子台街道办事处。1月26日晚与曾某某(2月4日确诊病例)、金某某(2月6日确诊病例)等人聚餐,2月8医院隔离治疗,9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现隔离治疗中,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8人,现隔离观察中。
2.霍某某,男,42岁,居住地隶属西华县娲城街道办事处。1月26日晚与曾某某(2月4日确诊病例)、金某某(2月6日确诊病例)等人聚餐,2月8医院隔离治疗,9日核酸检测阳性。现隔离治疗中,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17人,现隔离观察中。
3.韩某某,男,57岁,居住地隶属郸城县秋渠乡。1月21日出现发热、寒战、伴咳嗽乏力等症状,自行服药治疗。2月3日在当地诊所就诊。7医院就诊,遂隔离住院治疗,核酸检测呈阳性。现隔离治疗中,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12人,现隔离观察中。
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当前正处于可能携带病毒的武汉返乡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高峰,同时也是疾病感染高风险时期,我市已出现家庭成员互相感染的病例,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广大市民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共同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我市传播。
1.勤洗手,保持手卫生。在咳嗽打喷嚏,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接触动物或者处理动物粪便后,使用肥皂和自来水洗手,或使用含有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2.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掩住口鼻,包好扔进垃圾桶;如果没有纸巾,请弯曲手肘掩盖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3.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到封闭、空气流动性差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地方,乘坐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时,建议佩戴口罩。
4.做好通风和清洁。房间应每日开窗通风,上下午各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可选择阳光充足的时段进行,保持房间内空气清新。房间应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湿式清扫,去除污垢灰尘,如需消毒,应尽量选择简便有效的物理方法。
5.对有武汉等疾病流行地区居住、旅行史的人员尽快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减少外出活动,尤其是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6.居家隔离观察者应独立或相对独立居住,在没有个人防护的情况下不要与共同居住人员直接接触,限制活动区域,避免共用居家用品,做好家庭消毒和通风,护理人员佩戴医用口罩等。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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