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4名居民种毒品原植物罂粟被刑拘男子横

1邓州4名居民种毒品原植物罂粟被刑拘

近日,邓州4名居民为“饱口福”,在开垦的菜园内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春天是播种的季节,农民们早已提着锄头走进田间地头耕种各类瓜果蔬菜,不少市民也在房前屋后闲置的公共用地、自家屋顶等地方开垦“菜地”,享受自己亲手种植的劳动成果,品尝新鲜蔬菜的味道,体验当“农夫”采摘的快乐。

然而,一些“法盲”听信罂粟幼苗(俗称大烟苗)做菜好吃的传言,在闲置的公共用地开垦“菜地”,为尝鲜“饱口福”,将罂粟和其它蔬菜混杂在一起种植,以此来逃避打击处理。3月中旬以来,新华派出所组织民警,通过走访群众,调查取证,锁定古城办事处新西居委会4名居民在废弃的铁路支线两旁,私自开垦的“菜地”内非法套种毒品原植物罂粟,其中王某种植株、刘某种植株、孔某种植株、张某种植株。经现场指认,4人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行为均供认不讳。

目前,该4人被邓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再次提醒广大群众:罂粟是毒品原植物,而不是坊间传言的什么菜!

我国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切记:种植罂粟超过株,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是神圣的,更不会因你把毒品原植物罂粟当做蔬菜种植而豁免。所以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后悔莫及。

2邓州男子横穿马路直接撞飞...

今天下午邓州交警发布一起交通肇事的监控视频,以此提醒行车时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不要车速过快。行人横过马路时,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观察来往车辆情况,在确认无车或车少、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直行通过,切勿在马路的时候打手机。

年2月23日11时,在邓州市文渠乡李洼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事故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轿车速度过快,另一方面是行人在过马路的时候没有注意观察路况。

3邓州奇葩男子开套牌车到交警队

近日,邓州一男子因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3月15日,一辆白色奥迪轿车缓缓停在邓州市交警大队院内,可驾车男子刚一下车就被民警团团围住,因为这是一辆套牌车。原来,这名驾驶奥迪车的男子是到交警队处理交通违法的。车子刚停下来就被院内民警发现了。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等该名男子下车后,才上前对其进行检查,当场从其后备箱内找到了该车的真实号牌。

据“奥迪男”供述,由于自己平时开车不注意,经常会出现违章,这才出此下策使用了套牌以躲避电子眼的抓拍。没想到自己来交警队处理违章,一时侥幸就没有摘下来,结果被发现了。

目前,该男子因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其套用的机动车号牌被收缴。

4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最新发布)

邓政〔〕12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邓州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年2月28日

邓州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保障城市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邓州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及地面附属物补偿暂行办法》(邓政〔〕35号)、《邓州市城市规划区房票安置管理办法(试行)》(邓政〔〕72号)及《邓州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邓政〔〕7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范围内房屋征收和纳入征收范围内的棚户区(成片危旧房)改造项目。

二、征收补偿原则

依法征收,合理补偿,妥善安置,公平公正。

(一)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安置;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该临时建筑建造时的成本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一定补偿,不予安置。

(二)“土地使用证”以外非法占用土地的,其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时不予安置补偿。

(三)已全部倒塌的建筑物,不予补偿;部分倒塌的建筑物倒塌部分不予补偿,正常使用部分,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补偿。

(四)征收公建房屋、集体、居民个人的非住宅房屋(办公、生产经营性用房等)实行货币补偿,不予安置。

(五)征收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权属认定

被征收人房屋权属面积的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登记为准。对原居民未依法登记、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的房屋,由组、村(社区)、乡镇(街道)、市(国土局会同相关部门)四级认定。

四、征收补偿

(一)公建房屋、集体的非住宅房屋。

房屋部分(含附属物):依据邓政〔〕35号文件规定标准实行货币补偿;土地部分:按邓政〔〕4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l.国有资产: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后,依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账务核减。

2.除国有资产以外的公建房屋、集体的非住宅房屋:按上述规定进行补偿。

3.企业生产用房:评估、协商。

4.产权有争议的房屋:按规定核算补偿费后,争议部分由当事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相应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依法裁决。

5.企业用地被征收后确需重建的,可另行向市政府申请供地。

(二)个人房屋。

个人权属合法房屋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票安置,三种方式供被征收人自愿选择。

1.货币补偿。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人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产权调换。

(1)个人独家院。

①二层以下(含二层)的房屋按合法宅基地面积的2倍或按照一、二层合法建筑面积1:1.2进行产权调换,房屋部分不再另行作价补偿。

②三层以上(含三层)的房屋:产权手续齐全的,实行货币补偿,不再进行产权调换;产权手续不齐全的,按当期房屋建筑成本价进行补偿。

宅基地是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按《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标准,每户不超过平方米,超出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区域区片地价予以补偿,土地归属国有。

(2)临街商业房。

被认定为合法的商业建筑面积,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不再进行产权调换。

(3)单元房、单位集资楼(家属楼)。

有合法手续的,按建筑面积1:1调换产权;建筑手续不齐全(房屋、土地部分有手续或批少建多)的,由开发商或住户按程序补交齐所有款项后,按房屋面积1:1调换产权,不依法依规缴纳款项,按违法建筑进行处理,不予安置补偿。

(4)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原则上只安置一套房屋,剩余部分采取货币补偿或房票安置。

3.房票安置。

房票安置是指征收人按照产权调换的政策,将就地就近安置地应安置的房屋转化为货币,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凭房票向参与房票结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商品房,以房票抵付购房款用于房屋征收安置的行为。

①房票限定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房票所有人可以选择购买城市规划区内五证齐全、且在房管部门已备案的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经济适用房(需符合经济适用房申报条件的)及政府允许出售的剩余安置房屋。

②房票安置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实施房票安置的,应将房票安置方式的相关事项在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中载明。

③房票在有效期内可以转让、赠与、继承。房票转让、赠与、继承的应当经当事人双方共同确认,并经房票管理办公室登记变更后发生效力。

④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票管理办公室结算房票,现房的首期拨款40%,交房时拨款40%,初始登记后付清剩余20%;期房的首期拨款20%,交房后拨款60%,初始登记后付清剩余20%,每月结算一次。

(三)室内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补偿:按照邓政〔〕35号文件规定标准计算。

(四)承租户(商户)停业损失补偿:按照邓政〔〕35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五、相关补助奖励

(一)临时安置费:一是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期房安置的(不含提供过渡周转房的),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6元计算,按实际过渡期限据实支付。每户每月不足元的按元支付。过渡期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计算。二是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一次性发放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每户每月不足元的,按元支付。三是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临时安置费按12个月计算。

(二)搬迁补助费: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8元。

(三)生活补助费:按常住人口数,每人一次性补助元。

(四)搬迁奖励费: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按期完成搬迁的,根据被征收人所在区域实际情况,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选房次序奖励:依据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腾空房屋、交钥匙的先后顺序,挑选栋号、楼层、面积及户型。

(六)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户和涉拆的公房承租户,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优先给予相应安排。

(七)优惠政策:安置房交付后,住户在办理产权手续时,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不能减免的税费按下限收取。

六、结算方式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在协议签订,交钥匙、腾空房屋后,按照标准算清补偿、补助、奖励等各项费用后,一次兑付给被征收人。

(二)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腾空房屋、上交钥匙后,一次性支付相关补助奖励费用;安置房建成交付使用时,根据所选户型面积与安置房面积差额部分,各计其价,互找差价,一次性结清全部费用。

(三)选择房票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被征收人,购房款不得低于房票金额的85%;房票金额购房后剩余部分,由市财政负责结算。被征收人用房票抵付购房款,不足部分由被征收人自行支付;尚有余额的,余额部分由被征收人与市财政结算。

七、房屋拆除

被征收人在协议签订、交钥匙、腾空房屋后,房屋拆除工作由项目征收主体单位按工程管理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统一实施。

八、特殊情况房屋的处理

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征收实施单位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征收办公室审核同意,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补偿费提存后,先行拆除:

(一)产权不明或所有人下落不明的;

(二)产权有纠纷尚未解决而建设项目又急需拆除的;

(三)产权共有人对征收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的。

九、争议解决办法

征收实施人与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执行。

十、其它

(一)项目建设指挥部依据本办法规定,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二)本办法在实施前已经市政府批准并开始征收的项目,按原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三)本办法未能涵盖的其它事宜,由房屋征收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5这个水环境治理项目获中央支持

3月12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下达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河南省48个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将获得18.54亿元的投资计划,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水生态环境需要。

按照《“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主要倾斜河南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的老灌河、淇河,长江中下游的唐河、白河,淮河流域的沙颍河、洪河、涡河上游、浍河上游的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涉及河南省的有48个项目,包括兰考县堌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栾川县叫河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项目、鲁山县将相河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污水处理三期工程、西峡县老灌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项目单位要确保年6月底之前开工建设。

省发改委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作用,推进“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建设,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恢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对于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好的市县,将在今后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予以倾斜;对于发现的问题,将给予严肃处理。

附:48个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名单

兰考县堌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栾川县叫河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项目

栾川县冷水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栾川县三川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舞钢市城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林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工程

获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东北庄杂技文化园区垃圾中转站工程

清丰县污水处理厂加严提升项目

南乐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

台前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濮阳市化工产业集聚区文留专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濮阳县城南新区起步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濮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增容扩建项目

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污水处理三期工程

渑池县城西污水处理厂

卢氏县五里川镇、汤河乡、双槐树乡、瓦窑沟乡、狮子坪乡、朱阳关镇六个乡镇污水收集支管网工程项目

南召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

丹江口水库上游西峡县淇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西峡县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西峡县新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西峡县老灌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永城市城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信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工程

新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扩建工程

河南潢川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工程

息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西华县东风运河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郸城县洺河治污工程

驻马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

驻马店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驻马店市练江河一片区河道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西平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西平县小洪河幸福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兰考县堌阳镇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兰考县南彰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桐柏县毛集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

西峡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改扩建工程

西峡县寨根乡、重阳镇、丁河镇、西坪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西峡县太平镇、二郎坪镇、双龙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淅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

南阳市第五污水处理厂

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邓州市彭桥镇污水管网

沈丘县沙北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遂平县奎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邓州市彭桥镇污水管网

彭桥镇污水管网项目的建设会使该区域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进一步得到完善,达到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促进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域水体的水质改善,实现区域经济与生态社会的协调发展。

据了解,至目前,彭桥镇污水管网配套项目总投资0万元,5个标段全面开工,完成投资万元,完成率74.53%。

6邓州这个公司“吃”烟“吐”电

假烟销售,可恨;销毁发电,利民。

近日,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吃”掉了来自南阳所属县市等地的假烟约7万斤,也“吐”出了约3.5万度的电。

“以往收缴的假烟我们集中焚烧销毁,近三年,假烟集中拉到大唐邓州生物质能公司进行处理,经济、环保,解了我们的后顾之忧。今年,唐河县共收缴假烟件,烟丝多公斤。”3月15日,唐河县烟草专卖局负责负责此次假烟销毁负责人于占全告诉记者。

大唐邓州生物质能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相比秸秆、花生秧等生物质发电原料,烟草的发电率更高,近几天,南阳周边市县通过联系,已累计在邓州销毁假烟及烟丝约7万斤,能发电约3.5万度,相当于用电度的户家庭同时用电一月。

据悉,该公司年累计收购秸秆类燃料35.34万吨,为周边农民增收万元,累计发电量完成.35万kW.h,等同于减少了折标12.07万吨煤的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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