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和改善城镇居民健康水平、减轻城乡居民的就医负担,方便群众就医,引导和鼓励具有较高水平的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促进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和服务能力,根据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号)、省医改办等7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1号)等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年度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全科医生特设医院专门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为该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为特岗全科医生。年,全市共为乡镇卫生院招聘特岗全科医生50人(含中医),各县(市、区)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生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5、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6、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医院工作经历。
7、全科医生的报考人员增加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享受上级补助的岗位津贴。
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应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本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8月17日在周口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年8月28日—10月16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由各县(市、区)卫计委负责组织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原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医师执(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和报名登记表到各县(市、区)卫计委人事股报名登记,进行资质审查。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愿报名,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按以下三种情况提交相关证件:
(1)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第4条情况的,需提供全科医师证。
(2)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第5条情况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
(3)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第7条情况的,已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与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面试同步进行,满分为分。面试采取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县市区卫计委具体负责实施。
(五)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各县市区卫计委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考生登记时请注意留存经常使用的通讯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凡是因个人通讯原因联系不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机会。
四、履约要求
招聘的全科医生为特岗全科医生,聘期4年。由用人单位与特岗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将按规定追回补助费用和违约金,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五、待遇保障
(1)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医院进行发放。市、县级财政可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3)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4)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六、纪律与监督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周口市卫计委负责解释。
周口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人2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便群众就医,根据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号)、省医改办等7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1号)等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
全市县乡公立医疗机构(医院、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县级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
二、招聘计划
医学院毕业生特招计划不受择业期限制,全市共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人,各县市(区)招聘专业及计划详见附表。其中:
1、为县级医疗机构招聘研究生3人、本科医学院校毕业生21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和医学信息管理专业;
2、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本科医学院校毕业生84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和医学信息管理专业;
3、为乡镇卫生院招聘专科医学院校毕业生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报考医院、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县级疾控中心需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报考乡镇卫生院需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8月17日在周口人事考试网((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年8月28日9:00—9月4日17:00。为方便考生,参加笔试的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免笔试(研医院、本科生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请在年8月28日—9月30日期间到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区卫计委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网站下载)和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请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http://www.zk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年度特招医学院毕业生招聘公告”,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为1.3:1.6,大小为×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周口市卫计委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在报名后24小时内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内查验本人报名是否通过,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并打印网上报名登记表,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各拟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
报考人员请于年8月29日至年9月5日17:0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年8月28日9:00至9月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年9月5日17:00后考生不得修改个人信息。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通过人员,于年9月12日9:00至9月15日9:30期间自行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http://www.zkrs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研究生、报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医学院校毕业生不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定于年9月15日上午9:00进行,满分为分,考试内容为医学类基础知识。
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成绩公布与笔试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公示
考生可在9月30日之前在周口人事考试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和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审核
考生经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0月8日—10月16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登记表到所报考县(市、区)卫计委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
4、面试
面试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联合本地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组织考生进行面试,方案另行制定,满分为分。
拟聘用人员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不低于1:2,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场的平均分。
5、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十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生登记时请注意留取经常使用的通讯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凡是因个人通讯原因联系不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机会。
五、履约要求
特招的医学院校毕业生,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签订合同、结果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豫政办号、豫卫发2号和豫卫发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待遇保障
1、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2、纳入编制管理。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医院编制管理,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3、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毕业生,所在单位为其发放绩效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2)对于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3)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务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4)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
七、纪律与监督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周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周口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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